为切实发挥城乡规划的战略引领和刚性控制作用,提高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强制性和可实施性,我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在对原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对其进行修订。修订完善的《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于年12月25日经湖北省政府批准实施。为进一步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乡规划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现将《石首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批后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在公布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定点公布地点或者登录网站查询相关内容。

一、公布时间:年1月26日至年2月25日。   

二、公布地点:石首门户网。   

三、公布内容

1、规划期限

  本规划规划期限为年——年,其中:   近期:年——年;   远期:年——年;   远景:年以后。

2、规划地域层次

 本规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为市域。规划范围为石首市域的行政管辖范围,面积为平方公里。   第二层次为城市规划区,面积约为平方公里。   第三层次为中心城区,远期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36.75平方公里,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面积约为49.35平方公里。

3、城市规划区

  石首市城市规划区的范围为:北至长江,西至南口镇界(一段)-S-藕池河-跃进渠一线,南至高基庙荷伍垱村-马家垸村-打谷台村-上津湖(一段)一线,东至东升-高基庙镇界(一段)-天八线(一段)一线,总面积平方公里。

4、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近期年常住人口为67.03万人,其中城镇人口为33.85万人,   城镇化水平为50.5%;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50%。   远期年常住人口为75.33万人,城镇人口为47.40万人,城   镇化水平为62.91%,全市户籍人口城镇化水平为60%。

5、城镇等级结构

  至规划期末,石首市域城镇将包含:   一个中心城区:为石首中心城区。   一个副中心城镇:新厂镇作为江北中心城镇进行建设,远期建成石首市域的副中心。   三个城区一体化镇:东升镇、高基庙镇、南口镇。   四个中心镇:北部中心镇——横沟市镇;西部中心镇——高陵镇;东部中心镇——调关镇;南部中心镇——团山寺镇。   五个一般镇:小河口镇、大垸镇、桃花山镇、久合垸乡、天鹅洲经济开发区。

6.城镇空间结构

  以城镇空间集约化发展、区域协调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统筹等为原则,规划形成“一主一副,四心两轴”的市域空间格局。   一主一副:以石首中心城区为主中心,与东升镇、高基庙镇及南口镇形成中心城镇圈,辐射全市域;以新厂镇为江北副中心,重点辐射江北各乡镇。   四心:以四个中心镇为各个区域的重点,带动周边地区发展。   北部中心镇——横沟市镇,带动大垸镇、天鹅洲经济开发区和小河口镇;东部中心镇——调关镇,带动桃花山镇;西部中心镇——高陵镇;南部中心镇——团山寺镇,带动久合垸乡。确立以中心城区及新厂为主副中心、中心镇为片区中心、一般镇、中心村组成的布局合理、级次分明、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现代化网络型城乡体系框架。   两轴:沿公石线形成的东西城镇发展主轴和沿潜石高速公路、石常高速形成的南北城镇发展次轴。东西城镇发展轴是市域层面确定的最重要的城镇发展带,是城镇化空间和功能集约化发展的主体功能带,是协调区域发展、拓展城市空间以及产业集聚的主要空间载体。南北城镇发展轴是联系区域的主要交通走廊,也是串联石首长江两岸的主要通道,是未来石首与区域其他城市相联系的重要纽带。

7、用地发展方向选择

     城市发展方向为:依托现状,近期重点向南、向东发展为主,兼顾向北发展并优化空间,远期主要向东大规模拓展。

8、建设范围与远景拓展

  城市建设范围主要位于市辖两个街道办事处内(笔架山街道和绣林街道),并纳入江南高速和蒙华铁路以北部分高基庙镇范围;远景向东与东升镇区对接、向南与高基庙镇区对接。

9、城区空间增长边界

  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为:西至车落湖一线、北至长江及长江干堤、东至城东大道、南至江南高速,中心城区空间增长边界范围为49.35平方公里,其中,本规划期末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为36.75平方公里。

10、城市性质

  石首市的城市性质为:链接长江经济带和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的区域中心城市,新型工业城市、山水园林城市和优秀旅游城市。

11、市域空间管制

  根据市域环境保护要求,将全市域划分为城镇空间(现有城镇建设区域及未来适宜建设城镇区域)、农业空间(包括各类农田、农业地带以及农村建设区域)、生态空间(包括需要加强建设控制的自然风景较好、生态较敏感的区域),并划出需要进行严格保护的生态红   线区(包括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地以及风景名胜区的核心保护区域),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保障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城镇空间   城镇已建区为已经建设区,主要分布在中心城区及乡镇集中建设区域。区内建设用地注重城市功能的完善与提升,合理布局,优化用地结构,改善环境。城镇适宜建设区主要分布在现状中心城区、现状乡镇集中建设区域周边,为城镇进一步扩展的备用区域,但建设行为也要根据资源环境条件,科学合理地确定开发模式、规模和强度。   (2)农业空间   包括现状农田分布区域,且不适宜进行集中城镇建设的其他农业区域。其建设活动必须以发展农村和农业为前提,满足严格的农村建设限制条件。农业空间中还包括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地下水防护区、风景名胜区非核心区、自然保护区非核心区和缓冲区、森林公园非生态保育区、湿地公园非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文物地下埋藏区、市政走廊预留和道路红线外控制区、矿产采空区外围、地质灾害低易发区、蓄涝洪区、行洪河道外围一定范围等,限制大规模的城镇开发行为。   (3)生态空间   生态空间主要包括生态极其敏感的区域,如团山河、藕池河和蛟子河等10条河流以及桃花山湖群、腹地湖群、西南片湖群和江北湖群等36个较大型湖泊等河湖沟渠水面范围;同时也包括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湖北长江天鹅洲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长江水源保护地一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以及长江两岸行洪区范围,原则上禁止一切与保护无关的城乡建设行为,在特定的区域内进行建设,需做出相应的生态影响评价和提出生态补偿措施。

12、划定水源保护区

  为防止取水构筑物及其附近水域受到直接污染,在取水点周围半径不小于米的水域内,严禁捕捞、停靠船只、游泳和从事一切可能污染水源的活动,并应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   生活饮用水的水源地应按要求划定一定的水源保护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0米至下游米,水域宽度为长江中泓线至右岸的水域;陆域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河长,陆域宽度为右岸至防洪堤内区域。二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米至下游米,水域宽度为河道防洪堤以内一级保护区外的水域;陆域长度为二级保护区水域河长,陆域宽度为一级保护区陆域外防洪堤以内的陆域。水源保护区内不得排入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沿岸防护范围内,不堆放废渣,不设置有害化学物品的仓库或堆栈,不设立装卸垃圾粪便和有毒物品的码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设置生物隔离工程——防护林,以减少人类活动对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二级保护区范围内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引导居民推广无污染的生产经营项目,居民生活污水须集中收集处理后排放。有条件的可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分期搬迁至保护区外。

13、中心城区道路系统规划

  规划至年,形成六纵六横的干道网布局,六纵为南北向的六条干道,分别为:石首大道、东岳山路-中山路-发展大道、绣林大道、明珠大道、楚天大道和城东大道;六横为东西向的六条干道,分别为:沿江大道-楚雄大道、东方大道、解放大道、建宁大道、康庄大道、粟田大道。

14、中心城区公共绿地规划

  (1)城市级综合公园   结合城市用地规划布局,规划城市级综合公园,一般为集休憩、文化观赏和运动健身等多项功能为一体。园内以绿色环境为主体,在疏林草地中设置一些中小型体育健身设施,为中心城区市民体育健身和休闲活动提供一个良好的场所。规划期内,中心城区规划改扩建南岳山森林公园群(包括笔架山森林公园、南岳山森林公园)、新建绣林山公园、陈家湖公园、滨江公园、湖区休闲公园群(包括山底湖公园、官田湖公园、显扬湖公园)等处城市级综合性公园。   (2)居住区级公园/功能区级公园   居住区级公园主要为所在居住区服务,通常为一般性公园。各居住区内根据人口密度和服务半径,宜布局1~2个居住区级公园,公园面积一般为1~2公顷。结合城市级公园,各公园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1.0公里。一般应为开敞性设计,以绿化为主,可适当设置小型公园广场用地,方便居民使用,结合居住区级公共中心建设。规划期内,规划设置以下居住区级公园,分别是港口公园、廖家渊公园、蔡家潭公园、商务公园、民族公园、明珠公园等6处。同时,按照均衡便利的规划原则,在中心城区各个片区布置14个绿地广场。   (3)小区级/街头绿地   鼓励开发主体在满足规划要求前提下,多设立小区级以及街头绿地。   (4)城市郊野公园   结合城市滨水格局的打造,规划市级郊野公园。城市郊野绿地不计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但应作为限制建设地区进行严格建设管制。规划期内新建城市郊野公园包括了:滨江湿地公园、黄莲湖风景区、黄家拐湖-大-小鸭子湖风景区、车落湖生态公园。

15、中心城区城市空间布局结构

  基于年的城市发展格局和远景城市空间增长边界,东部至潜石高速的区域是城市增长的关键所在。远景阶段,石首的城市空间将形成“一水两岸,一主四副,一城三镇”的总体结构。   一水两岸:随着东部新城空间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将会形成东西两城围绕中间湖区发展的空间结构,从空间上形成以城东新区商业中心和东部新城商业中心组成的双心结构。同时,使城市湖区周边形成连续的景观与休闲区域,成为未来石首的城市名片之一。   一主四副:由老城区和城东新区共同组成主城区,由张城垸工业园、绣林港和临港工业园组成的北部港口与工业组团,东部新城组团,黄莲湖风景区组团以及由金平工业园、站前片区和南部物流园区组成的南部工业组团形成的四个副中心组团,使中心城区的结构更趋完整。   一城三镇:未来使石首中心城区与东升镇、高基庙镇以及南口镇形成连片发展,在更大的空间内实现公共服务一体化和产业的集群化,真正形成“大石首”的城市格局。

石首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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