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讯专家义诊、拔火罐、八段锦表演……昨天上午,安徽省暨合肥市卫生健康委联动,在蜀山区笔架山街道开展大型宣传活动,就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和《安徽省中医药条例》进行普法解读。记者获悉,《条例》要求建立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中药材质量监管体系,我省还将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医院中医床位占标准床位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同时要求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
“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中医药发挥了卓越作用。”医院院长杨文明介绍,安徽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疫情防控中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向贵州及港澳同胞、德国同行贡献了“安徽经验”,开出了“安徽处方”。
此外,《条例》还明确,每个市、县人民政府至少举办一医院,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医院,应当设置中医药科室。医院中医床位占标准床位的比例应当不低于百分之五。同时,要求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中医药参与应急网络和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
据介绍,《条例》鼓励中医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医院牵头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等。要求制定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支持皖产道地中药材开发和利用,建立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中药材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等的管理等。
安徽省卫健委副主任高俊文介绍,根据相关要求,安徽省拟在“十四五”期间组织开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谋划实施一批中医药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六位一体”高质量发展的中医药强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叶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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